法律用語不是Google翻得出來的:中文翻泰文的專業要求
作者: 加入時間:2025-06-25 點擊次數:0次!
不少人認為只要會中泰雙語,就能處理法律翻譯,現實卻是,法律文件的複雜程度遠遠超過一般文件,光靠語感或網路翻譯工具,只會讓人誤踩地雷,特別是中文翻泰文,兩種語言的邏輯與語法結構差異極大,遇到法律用語更是陷阱重重。
中文法律語言講求「涵蓋性」,許多句子故意寫得曖昧,保留協商空間,但泰文在法律文件裡追求清晰定義,很多詞在轉換過程中根本沒有一對一的對應,例如「本契約雙方得於期限屆滿後,協議延展」,這句話中的「得」字,是中文法律常用的委婉授權方式,翻成泰文卻得明確寫出是「可」還是「應」,否則可能在後續履約中引發解釋爭議。
翻譯時一旦漏掉法律術語的真正意圖,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界定會整個跑偏,像是「解除契約」與「終止契約」,看起來差不多,但在法律效果上完全不同,「解除」通常有追溯效力,「終止」則從某個時間點開始不再有效,這些都必須根據語境做出正確區分,否則一錯就不是語病,是可能賠償的責任。
還有些中文慣用詞在泰文裡會引發誤解,像是「合理期間內」、「不得無故拖延」、「視同違約」這類模糊詞彙,泰文法律翻譯時通常得加上具體時限或條件,這就不是翻詞,而是翻思維,若翻譯者沒受過法律訓練,很容易讓原意變得含糊不清,甚至顛倒原本的責任歸屬。
此外中譯泰的語序轉換也相當關鍵,中文法律常出現「依…第×條規定」這種插入語,若照搬進泰文可能使句子結構混亂,導致理解困難,專業的法律翻譯人會懂得調整句型,把條文順序、因果邏輯、前後關係清楚地拆解,讓泰文讀者能夠一目了然。
還有一點常被忽略的是文化與法律體系差異,台灣採大陸法系,強調成文法與法條依據,泰國則混合大陸法與習慣法概念,對一些抽象法律概念的接受度不同,像「善意第三人」在泰國的定義與實務操作與中文法律略有差異,若翻譯時不斟酌用詞,很可能讓對方在法律適用上誤判風險。
進階翻譯者甚至會使用泰國當地的法律文件範本與措辭習慣來修訂翻譯內容,確保不只是語言對等,更符合當地法律文化的表達方式,這些不是網路字典能查出來的,而是靠長期法律翻譯經驗與資料整理才能累積出來的能力。
面對涉外合約、移民文件、公證書等法律類型的翻譯工作,找對人比翻得快更重要,特別是商務或官司一旦進入法律程序,翻譯內容就可能成為呈堂證供,錯一個字都可能成為對方辯護的突破口,這不是誇張,而是法律翻譯的現實。
若你還以為Google Translate或AI就能搞定所有法律翻譯,那只會在出事時才知道這個代價有多高,真正專業的中文翻泰文翻譯者,懂的不只是字面意思,而是每一條條文背後的法律意涵與風險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