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譯者要注意:泰翻英合約如何保護自己?
作者: 加入時間:2025-04-16 點擊次數:0次!
自由譯者的世界,看似自由自在,其實充滿坑坑洞洞,特別是接泰翻英的合約案時,不小心就可能掉進陷阱,別以為對方給一份英文合約就萬事OK,泰國商業文化裡的潛規則和合約細節,常常跟西方想像的大不相同,如果不想吃悶虧,自己先得練好幾招防身術。
第一個要看的地方,是付款條款,有些泰國公司喜歡用模糊的付款表述,比如“upon project completion”,這種話乍看正常,實際上什麼叫「完成」,雙方可能認知完全不一樣,最好在合約裡寫清楚:翻譯交付後幾天內付款,不得以審核、修改、再審為理由延遲,甚至可以要求分期付款,降低被拖款風險。
再來是版權歸屬問題,泰國本地有些案主會假設翻譯工作屬於「委託製作」,交件後一切歸他們所有,這點沒標清楚的話,萬一翻譯內容被改得面目全非,出事了,譯者也沒資格說話,如果希望保留署名權或部分著作權,合約一定要事先說明,不然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接著要特別注意保密條款,很多泰國案主會要求簽NDA(保密協議),表面是保護資訊,實際上有時藏著不合理條款,例如「無限期保密」「違約罰款天價」,遇到這種,千萬不要心急簽下去,要要求將保密範圍與期間明確限定,比如只針對專案內容,且期限不超過合理年限。
關於交付標準,也是一個地雷,泰翻英尤其常遇到文化差異,某些泰式表達,在英語中要怎麼自然地呈現,本身就是一種判斷,如果合約只模糊寫著“accuracy required”,到時候客戶說你不夠「道地」,是不是重新翻、加班修,就變成自由心證,要避免這種狀況,可以要求合約裡加一條:雙方確認的風格範例為準,不無限追加修改。
還有一個小地方常常被忽略,就是違約處理方式,很多泰國合約裡,只寫了譯者出錯的懲罰條款,卻完全沒提到客戶違約怎麼處理,遇到這種偏心條款,一定要要求增加雙方責任對等的條文,比如如果客戶逾期付款,自動加收滯納金,或者可以提前終止合約並索取已完成部分的費用。
自由譯者沒有公司後盾,合約就是自己的唯一盾牌,尤其是跨文化合作時,法律觀念、商業習慣都不同,更要細心檢查每一行字,別怕麻煩,該提修正就提,該慢慢談就談,不然小心,翻譯的收入還沒進帳,先拿到一堆無底責任。
如果還不放心,其實可以自己準備一版「譯者標準條款」,每次接案都用自己的版本去談,至少在基本權益上,先把底線守住,畢竟泰翻英翻譯很重要,但保護自己,永遠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