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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合約英翻泰怎麼翻才合法?這些詞一定要小心!

作者:   加入時間:2025-02-14   點擊次數:0次!

翻譯商業合約可不是文法正確就萬事OK,尤其是從英翻泰時,一不小心就可能讓法律條款失去原意,甚至在當地無法成立,重點不是翻出來的泰文多漂亮,而是翻出來之後能不能在泰國法院站得住腳,這時某些特定用詞就特別重要,有些詞表面上看起來很普通,但法律語境裡意思可大不同。

 

像 “shall” 這個字,在英文合約裡常見得不得了,它不像 “will” 那麼單純,更多時候帶有義務、責任的意思,翻成泰文時,不能只是套個未來式,要看上下文決定是「ต้อง」(必須) 還是「พึง」(應當),甚至有些情況得用「มีหน้าที่ต้อง」(有義務要),這些詞的分量不一樣,錯一個字,就可能讓責任不再明確,出事了還怪翻譯。

 

還有一個大家常忽略的詞是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這種開放型的列舉方式,在泰語中不能直接照翻,否則容易讓對方理解為列舉已經完整,這句應該翻出「รวมถึงแต่ไม่จำกัดเฉพาะ…」才對,不翻完整,就變成範圍收縮,結果和原文的保護條款相差十萬八千里。

 

再說 “force majeure”,這詞乍看之下不複雜,但在泰國的法律語境中,它並不是翻成「เหตุสุดวิสัย」就萬無一失,還得加上法律承認的前提條件,像天災、戰爭、政府禁令這類原因才能算,如果翻得太寬或太模糊,可能導致條款在法庭被認定無效。


31832379_l泰文20250214.jpg還有那種看起來很中性的詞,比如 “reasonable”,英文裡大家很愛用這個詞來模糊定義,聽起來柔軟又有彈性,但翻成泰文時,如果不界定清楚什麼叫做「เหมาะสม」或「สมเหตุสมผล」,就可能讓雙方解讀差很大,一方覺得合理,另一方卻認為誤導,這樣合約根本沒辦法落實。

 

別忘了 “compensation” 這種字眼,有時它代表「損害賠償」,有時又是「補償金」,意思要看合約上下文決定,直接翻成「ค่าชดเชย」可能不夠明確,要看是不是涉及懲罰性、間接性或契約性賠償,分別應對「ค่าปรับ」、「ค่าเสียหายโดยอ้อม」或「ค่าชดเชยตามสัญญา」,缺少這些差異,最後影響的可不只是賠多少,而是能不能賠。

 

其實還有像 “confidentiality”、“jurisdiction”、“termination clause” 等這些條款,若是翻得太文學、過度口語,法律效果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合約不是翻故事書,而是法律文本,每個字背後都有責任和後果。

 

在做英翻泰的合約翻譯時,不是會講兩種語言就夠了,而是要懂兩種語言的法律邏輯和文化背景,找錯人翻,或是用機器翻譯處理,結果就可能是合約無效、糾紛不清,這可不是句點錯了、語氣奇怪這種小事,而是真金白銀、權益責任的界線出了問題。要翻得合法又精準,找有法律背景的專業翻譯,真的省很多麻煩,與其事後補救,不如一開始就用對的詞、做對的事,畢竟,翻譯不是轉語言而已,是轉風險。